河北邢台一公车撞伤男童后逃逸,官方:临时工公车私用,已被拘留 快资讯
来源:新京报    时间:2023-02-14 21:16:30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新京报讯(记者 寇家祥 薄其雨)日前,一网友爆料称,其3岁的孩子去年8月被河北邢台南和区三思镇政府公车撞伤,事发至今没有处理结果。

2月14日,新京报记者向三思镇政府工作人员确认,事故车辆为该单位公车,肇事者系该单位临时工,事发时正负责公务车管理。据其介绍,事发当天为临时工公车私用,因撞伤男童被警方认定为肇事逃逸,事后肇事者已辞职并对涉嫌肇事逃逸的认定提起申诉。

肇事车辆。受访者供图

新京报记者了解到,3岁男童被撞伤事发于2022年8月26日,至今已有半年时间,该起事故造成他腿部受伤,目前尚未进行伤残鉴定。三思镇政府工作人员称,肇事者有驾驶证,年龄25岁左右,事发后已从三思镇政府辞职,“她出了(交通事故)没有跟单位领导说,交警队就要把车扣了,领导才知道,乡(镇)里曾派人前去看望受害方,督促肇事者沟通协调具体赔偿事宜。”

南和区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,事发地为邢台南和区三思镇幸福大街水上公园路段。上述工作人员表示,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,认定肇事者系逃逸,但是该驾驶员不服,已经提出申诉。

三思镇党委书记牛志川就此事回应称,该案官方已介入调查,撞伤男童的驾驶员已被警方拘留,“最终处理结果和赔偿费用将由交警部门处理,法院裁定。”

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付贵元律师表示,行为人私自驾驶公车肇事,造成3岁孩童腿部受伤,“如果最终确认行为人构成肇事逃逸,肇事者则需要承担伤者全部的医疗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和伤残补助等。”付贵元补充道,“至于此案中行政机关管理公务车辆是否存在漏洞,不属于交通事故处理范畴,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。”

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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